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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  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MD2023-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1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10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中央监护仪(1拖8+2遥测)
1

486000.00  
486000.00  

3
除颤仪
1

75000.00
75000.00

4
普通病床
80

4000.00
320000.00

汇总合计:
881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项目属性:货物类。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中医医院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注:若所投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上述要求。
 
  4)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官网(详细地址: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报名的项目公告。
 
  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meida@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进行网上领购标书和报名即为报名成功。(供应商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分别提供资料,资料扫描件不清晰的视为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
 
  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6.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及操作流程,投标人应登入中易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查看投标人操作指南。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至2023年4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作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5.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6.开标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2-2189599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江新城东升二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847237
 
  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3.交易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400-860-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五楼
 
  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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