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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公示部分企业和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经企业申请、中心核实,现就挂网采购的部分企业和药品信息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申诉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4日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通过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其他事项”进行提交。
 
  其他事项
 
  (一)进行药品信息变更的申请,请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变更申请管理”中进行操作。
 
  (二)药品信息申请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产品转移”提交申请后,再至“药品招标管理-企业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勾选相关产品信息并提交审核,作增补挂网处理,原上市许可持有人下产品在系统中进行停用处理。
 
  (三)因企业兼并重组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间发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化的药品,将视作原挂网产品身份。实际为相关联企业因纯进口、国内分包装、进口产品地产化等情况发生上市许可持有人变化且国家药审中心认定为过评或原研/参比制剂的药品,将视作原挂网产品身份。
 
  (四)具体信息,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
 
  联系方式:业务一科 0791-881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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