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市
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委根据《国家卫生
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
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要求,深入推进以日常行为、客观指标、定量评价为主的评审工作模式,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上海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的通知》(沪卫计医〔2018〕107号)及《关于印发本市三级妇产医院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9年版)的通知》(沪卫医〔2020〕9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