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一、公示内容 已在平台内挂网企业产品新增或更新价格信息,企业产品变更生产企业、国内总
代理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3日止。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
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jlsggzyqxc@163.com
联系电话:0431-81866950
附件: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汇总表(2023年8月)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