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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份试点“连锁超市+药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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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关于放宽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建议。
 
  结合江西省实际,《意见稿》提出,将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下:取消“门店药品销售专柜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的限制,变更为“具有与所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卫生环境和专门陈列乙类非处方药的专柜或货架。”这也意味着,便利店售药的限制有望放开。
 
  又一省份试点“连锁超市+药店”模式
 
  据了解,今年7月,江西省首家“连锁超市+药店”门店获准开业,这也意味着江西省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试点工作在南昌启动。
 
  合作双方分别为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以及乐豆家。据“2021-2022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百强榜”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直营门店数量达468家,门店遍及江西11个地区68个市(县),而乐豆家在江西省拥有的便利店门店数量达400家,涵盖了江西多个地市县和乡镇。
 
  据悉,在得知乐豆家与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意进行合作后,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上门进行现场指导,助力两家企业合作意向快速变成现实,开展连锁超市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试点工作。下一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有序推进南昌更多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超市取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备案凭证。
 
  事实上,像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与乐豆家这样的”跨界融合“并非首例。今年以来,广东药监局创新推动药店与便利店融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在监管层面,广东药监局通过严格执行“七统一”管理规定,压实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提出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连锁门店经营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及时向连锁门店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同时,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检查连锁门店巡查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七统一”管理规定、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以及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等情形,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社区居民用药安全、便利。
 
  疫情防控期间,连锁总部及连锁门店不得销售广东省局发布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参照便利店行业规范要求执行。
 
  “跨界融合”助力药店向社区便利店转型
 
  综合试点内容来看,广东与江西此举旨在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
 
  近年来,商务部等部门多次提出,要在城市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推动商业资源下沉社区,着力补齐社区商业发展的短板,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的便利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从多地发布的方案看,药店、便利店也被列入了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保证类业态。
 
  便利店在政策、门槛、成本等方面与药店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拥有较强的门店覆盖能力。以乐豆家为例,其在江西省拥有的便利店门店数量达400家,涵盖了江西多个地市县和乡镇;此外,在广东美宜佳的一万多家门店中,约有8600家门店实现24小时营业,这也为后续铺开乙类非处方药销售奠定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发展便利店,为人们打造快捷便利的生活服务圈服务。此前,包括北京、湖南、沈阳等地都发文支持便利店卖药或支持药店与超市、便利店合作卖药。
 
  可以说,相关政策的出台打破之前药品经营限制,一方面有效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准入门槛,为便利店发展营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也让药店拥有了收割社区“流量”的新机会。
 
  从这个角度来看,便利店卖药不仅增加了药店的销售渠道,而且比纯粹的便利店更专业、更有保障。而且,便利店的生活便利品与药店的商品结构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同一品牌的药店+N个便利店就能够覆盖当地社区的生活服务。
 
  综合来看,广东和江西推动的融合模式在推动便利店与药店等商业模式融合发展的同时有望强化零售药店的“社区功能”,实现经营成本的节省、社区流量的收割。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与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的春悦林便利药店项目试点在美宜佳V00001号店开业当天该门店就服务了消费者近500人次。如何借助便利店的覆盖能力扩张服务与品牌的广度及深度,抢占社区“流量”将成为药店经营的重要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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